黨風廉政
清廉醫院建設丨《九項準則》系列學習 醫療不正之風典型案例(九)
2021年11月16日,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國家醫療保障局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,發布《關于印發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的通知》。
九項準則
一、合法按勞取酬,不接受商業提成。
二、嚴守誠信原則,不參與欺詐騙保。
三、依據規范行醫,不實施過度診療。
四、遵守工作規程,不違規接受捐贈。
五、恪守保密準則,不泄露患者隱私。
六、服從診療需要,不牟利轉介患者。
七、維護診療秩序,不破壞就醫公平。
八、共建和諧關系,不收受患方“紅包”。
九、恪守交往底線,不收受企業回扣。
典型案例
2018年10月至2021年8月期間,中山大學附屬醫院楊某通過添加患者蔡某及其母親的微信,以互聯網診療平臺就診的診金名義,接受患者及其母親向其發放的微信紅包48次共計近5000元。
楊宏志因收受患者“紅包”受到行政警告處罰,并處行政罰款1.8萬元,所收微信紅包款項全部退還患者及其家屬。
提示
八、共建和諧關系,不收受患方“紅包”。
恪守醫德、嚴格自律。嚴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親友的禮品、禮金、消費卡和有價證券、股權、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;嚴禁參加其安排、組織或者支付費用的宴請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娛樂等活動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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